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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禮物,幻滅

2026-06-17 作者: 樹與魚

田淩霜打開包裝,見是一個小小的巴掌大的粉色紙盒。

打開盒子,竟然是一張趙雷演唱會的門票,還有一件兔耳發飾,一隻熒光棒。

隻要打開熒光棒,上麵就顯示出歌手的名字。

完全是偶像演唱會粉絲必備物品。

田淩霜很驚喜.陳天龍和陳冰怎麼會知道她喜歡趙雷的音樂?

仔細回想,在海島上時,她曾拿出手提電腦給那些落難者放電影。

電腦硬盤中除了趙雷演唱會就都是電影。她記得很清楚,落難者們圍著電腦看的時候,陳冰冇看,一直隨侍在他乾爹陳天龍身旁。

那麼,陳冰是個有心人——

演唱會就在明天,星期天的上午九點,地點是CC市體育館。

想起陳冰電話裡的“後天見。”

陳冰一定會去,自己去嗎?

如果隻是單純的看一場偶像的演唱會,這個邀請的人是誰,她都不會猶豫。

可是,邀請的這個人是陳冰,她猶豫了。

可以說,陳冰的形象滿足了她對理想男友的一切幻想——

無論是顏值、風度、內斂乾練的個性,還是,荒島上,在絕境中,對待奄奄一息的乾爹仍忠心耿耿,能看出他的品行也是絕佳。

還有,她是個白襯衫控,她隻要一回想起,荒島上身著做工精致的白襯衫的陳冰,她就不由自主的心悸。

那是什麼,她清楚的知道,那是從冇有過的心動的感覺。

田淩霜畢竟年輕,這時不會想到把事業有成、有責任心等等,放進判斷一個男人是否是理想男友的條件中來。

田淩霜今年二十三歲,正該談戀愛的年紀。可是因為第一次戀愛的失敗,她又獲得了異能。她一直有種“談戀愛不如練異能”的想法。

可是,在認識陳冰之後,她發現自己變了。

回到CC市,她總是隱隱盼望著陳冰來電,盼望著見到陳冰。

陳冰對誰都冷冰冰的,可是他望向她的眼神,明顯帶著暖意。

憑著女生的直覺,她覺得陳冰對自己有點那個意思。

去不去?

田淩霜開始發了狠的練習異能,直到精疲力竭。

她出了一身的汗,整個人象水洗一樣。

她下定了決心,不能因噎廢食,難道就因為遇到一個渣男,就否定所有的男生、就閉緊心扉?

去!為什麼不去?

如果陳冰娶妻生子,她田淩霜從此自然退避三舍。

如果冇有,她為什麼不遵從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?

她也該重新談一場戀愛,不管是否能修成正果,至少不辜負自己的第一次心動、不辜負這樣的青春年華!

打定了主意的田淩霜,在星期天早晨起床後,練過了異能,就梳洗打扮起來。

她在鏡子裡第一次認認真真打量自己:不高不矮的個子,身形適中。

紮著馬尾辮。眉毛不濃不淡,一雙杏核眼,眼珠亮的驚人。

挺直的鼻梁,不大不小的嘴巴,唇色嫣紅。

麵部皮膚緊致的一點毛孔也看不到,吹彈可破,泛著粉潤的光澤。

五官搭配在一起,挺好看的。

她不能免俗的穿上了一件款式簡約大方的白色連衣裙——

據說不論男人還是男孩對美麗的白衣少女都會很感興趣。

田淩霜儼然一個清麗之極的小美女。

隻有她那偶爾掩飾不住的亮亮的眼神,顯示出她要狩獵的野心。

她準備問清楚陳冰到底是不是有主的人?

如果冇主,她就要下手了,她一定要讓他為自己著迷!

帶著全套粉絲裝備,她出了翠微小區,打車直奔體育館。

體育館外已經人山人海,隨著人流,從入口進去,田淩霜找到了自己的座位,是正對著舞台的前麵第六排中間。

旁邊果然已經坐著陳冰。

見到她來,陳冰麵上帶著一絲微笑看著她,對於常年冰塊臉的他來說,這很不容易。

陳冰張口說:“小霜,你來了。”

田淩霜內心慌亂,表麵鎮靜的點點頭,笑著說:“嗯。”

她坐在陳冰身邊,因為不好意思盯著陳冰看,她直直的看向前麵的舞台。

實際上,剛才她隻不過掃了陳冰一眼,就已經看清楚,今天陳冰明顯也拾掇過自己。

胡茬刮的乾乾淨淨。眉毛濃濃的斜上鬢角,一雙虎目,長長的睫毛。

因為今天的眼神特彆清澈,似乎脈脈含情。

挺直的鼻梁。因為常年表情嚴肅,嘴角總是緊緊的抿著。

隻有與田淩霜說話時,麵部線條才放鬆下來,嘴角微微翹起。

上身穿的是一件白襯衫,下麵是一條米色西褲。

白襯衫與海島上那件差不多,下擺仍然冇有掖進褲子,剪裁合身,做工精致。

不同的是左胸前似乎有幾片小小的柳葉,顏色是極淡的嫩綠,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來柳葉是有顏色的——

田淩霜心跳的厲害,她覺得口乾舌燥,有點說不出話來,怎麼辦?

陳冰低沉的聲音響起:“小霜,演唱會快開始了。怎麼不戴上頭飾?我看其他很多女孩子在聽演唱會時都會戴它,你不喜歡?”

田淩霜忙戴上兔耳頭飾,說:“呃,對,頭飾,我很喜歡。”

陳冰遞過來一大盒爆米花,田淩霜接過來,一手拿著熒光棒,一手拿著爆米花。

陳冰見狀,馬上又把爆米花拿過去,端在田淩霜右手邊,說:“我拿著吧。想吃你就直接拿。”

田淩霜心裡甜絲絲的。

突然山呼海嘯般的尖叫聲響起,演唱會開始,趙雷出場。

田淩霜努力全神貫注的看演唱會。

因為距離舞台很近,她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舞台上的人,她原來一直以為趙雷長的挺粗糙的,可距離這麼近,發現趙雷瘦多了,眉眼之間顯得清秀起來。

唱了幾首歌,趙雷的嗓子就略微有些沙啞。

趙雷到後台換衣休息,田淩霜向陳冰解釋:“他累壞了,連著在各大城市巡演,要不然,他的歌聲比今天還要好。”

陳冰點頭。田淩霜又說:“他的經紀公司也不知道愛惜金主,這麼頻繁的演出,他的身體根本承受不了。不知道怎麼想的?”

陳冰微笑: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已。這些是走紅的代價。”

田淩霜白了他一眼:“好像你很懂娛樂圈一樣。”

陳冰想了想,說:“你還小,冇進入社會,還不了解:無論是商圈、娛樂圈、還是以後你可能會進入的醫圈等等圈子,規則都是大同小異,本質冇有區彆。”

田淩霜嘀咕道:“不過大我十歲八歲,好像曆經滄桑似的。”

陳冰耳力很好,他聽到了,但是不知該說什麼才好。

他今年已經三十九歲,十九歲就跟著陳天龍在東南亞縱橫。

陳氏集團十年前才從灰色地帶轉成現在的正行。這些年,他什麼冇經曆過?和田淩霜比起來,可不是曆經滄桑嗎?

旁邊的女孩對他的傾慕,他怎麼能看不出來?可是他隻要一想起前妻是怎麼死的,他就告誡自己不要再毀了另一個好女人。

彆看表麵上他是自己一個人來陪田淩霜看演唱會,實則他和田淩霜的座位四周有十幾名保鏢,時刻保護著他們。

也許女孩確實有異於常人的本事,可據他了解,她的本事似乎是在水裡,在陸地上她生活的與普通人冇有兩樣。

這也是他根本不敢去田淩霜家裡接她的原因,免得被仇家發現,傷害到她。

田淩霜的青春洋溢、美麗可人不自覺的讓他的心湖再次泛起漣漪。

可隻要一想起田淩霜單純可愛的笑容,一看到他就藏不住的帶著愛意的眼神,他就忍不住心疼,他不能害了她。

拋開這些,她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,不說報答,總不能害了恩人!

所以,當田淩霜再次開口問他:“咱們都這麼熟了,叫你冰哥行吧?冰哥,你怎麼不帶冰嫂一起來?”

陳冰的心顫抖了一下,然後語氣平淡的說:“她在家裡帶孩子,出不來。”

田淩霜隻覺得腦海裡“嗡”的一下,一片空白。半天,才有個聲音在腦海中對她說:“陳冰結婚了,有妻子,放棄吧。”

好像陳冰在旁邊說了什麼,可是她冇聽到。

隻有歌手那略帶憂傷似乎又淡定釋然的歌聲隱隱約約的傳進耳朵:

“讓我掉下眼淚的,不止昨夜的酒。

讓我依依不舍的,不止你的溫柔。

餘路還要走多久,你攥著我的手,讓我感到為難的,是掙紮的自由。

分彆總是在九月,回憶是思念的愁,

深秋嫩綠的垂柳,親吻著我額頭,

在那座陰雨的小城裡,我從未忘記你,成都、帶不走的,隻有你。

陪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,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 ,也不停留。

你會挽著我的衣袖,我會把手揣進褲兜,走到玉林路的儘頭,坐在小酒館的門口——

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,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,也不停留——

這一首《成都》仍然那麼好聽,象上回聽的時候一樣,田淩霜淚流滿麵。

陳冰冇有看完演唱會,在快要結束時,他將爆米花放到座位上,迅速而有力的擁抱了田淩霜一下,在她耳邊說:“我有事,先走了。有事打電話給我。”

田淩霜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翠微小區的家的。

淩晨一點,一向睡眠很好的她今天還是冇有睡著。她突然想起來,第一次看趙雷的演唱會,是與前男友分手後再次合好,那是大三暑假在SY的體育館裡。

那一次巡演,趙雷並冇有來到CC這個城市,在北方,隻去了大城市SHY。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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